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高职扩招工作,根据《关于2020年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报名及考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020〕21号)文件精神,确保学校2020年高职扩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高职扩招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高职扩招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945
在陕招生代码:8119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办学地点:西安市 邮编:710026
学校网址:http://www.xatzy.com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高职扩招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校领导,纪委办公室、工会、招生办公室、计划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和师生、校友、家长代表组成。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各项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xatzy.com/
招生咨询电话:029-81610011 029-81610033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批下达执行。我校可在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计划总量内,根据生源情况在各类型、各专业(或专业类)间互相调剂。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600108 |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 文史、理工、单招 | 3年 |
600102 | 铁道车辆 | 文史、理工、单招 | 3年 |
5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文史、理工、单招 | 3年 |
第八条 高职扩招工作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 考生申请资格:申请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是已参加2020年高考报名、“三校生”单招报名且未被任何高校录取的考生,以及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的考生。
第十条 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且有申请意愿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10月28日8∶30至10月30日24∶00,登录陕西省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根据我校高职扩招计划和招生章程向我校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 申请通过的考生,须于2020年10月28日18:00至10月31日8:00,登陆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填报专业志愿、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最多可选报三个专业。专业志愿后设有“愿否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不选择视为不愿意调剂到其他专业。按本人意愿自行填报。未填报专业志愿,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考生完成专业志愿填报,即可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第十二条 对申请入学考生进行相应的考核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
所有人员均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不进行文化素质测试,其他人员进行文化素质测试。
(一)文化素质笔试(简称“笔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份量占1/3,总分30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内容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2020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简称“面试”):考察考生的职业兴趣取向和个性思维品质,总分200。
(三)计分办法: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为考核总成绩。
第十三条 学校于2020年11月1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11月1日下午开始进行面试。
第十四条 学校于2020年11月6日17:00前将预录取名单通过陕西省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生办。并将预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五条 报到注册:2020年11月10日9:00—16:00,预录取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来我校(自强校区)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一)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
(二)高职扩招录取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
分类型将上线考生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不予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5500元/年;
住宿费: 650元-900元/人·年。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九条 学校设立了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特困3800元/生•年;一般贫困2800元/生•年;学校助学金:一等1000元/生•年;二等800元/生•年。此外,学校积极开辟社会资助渠道,建立了奖、助、勤等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
第二十条 勤工助学:学校根据需要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在校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报酬。
第二十一条 助学贷款:学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