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信息
学校名称: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945
在陕西省招生(一般专业)代号8119
在陕西省招生(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代号:9358
在其它省份招生代号以当地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 制:三年
颁发证书:教育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条 学校简介: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是西安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创建于1956年,是陕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首批“1+X”证书试点院校、陕西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总占地700余亩,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0亿元。
学校秉承“尚德、守则、强能、笃行”的校训和“办学不脱轨、育人不离道”的办学理念,紧紧依托行业,服务区域经济,坚持特色立校、人才强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
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学校将以构建现代职教体系为指引,加快教育教学改革步伐,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向着建设“特色鲜明、省内示范、行业领先、国内一流”的高职院校目标奋进。
第四条 学校地址:
港务校区(本部):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396号 邮编:710026
自强校区:西安市莲湖区自强西路133号 邮编:710014
临潼校区:西安市临潼区西关正街5号 邮编:710600
龙首校区:西安市龙首村铁一村4号 邮编:710016
咨询电话:029-81610011 029-81610033
传 真:029-82150204
学校网址:http://www.xatzy.com/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xatzy.com/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学校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领导、纪委、工会、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教务处、学生处、计划财务处等部门和教师、学生、校友代表组成。
第六条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各省级招考部门相关规定,执行招生委员会决定。组织进行招生宣传、咨询和录取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由教育部批准,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条 学校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由于本院条件所限,学生入学后外语语种为英语(一般专业)或俄语(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请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一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录取考生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办法,按生源地省招办规定执行。安排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且录取专业满额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对于实行“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明确规定的录取政策。
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队,择优录取。
第六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六条 学校设立了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特困3800元/生•年;一般贫困2800元/生•年;学校助学金:一等1000元/生•年;二等800元/生•年。此外,学校积极开辟社会资助渠道,建立了奖、助、勤等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
第十七条 勤工助学:学校根据需要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在校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报酬。
第十八条 助学贷款:学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最新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中外合作办学类5个专业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中外合作办学)、铁道供电技术(中外合作办学)、铁道车辆技术(中外合作办学)、铁道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20500元/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已录取的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考生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并颁发教育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如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准。本章程由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